龍孟雄向記者展示1958年時的存款單,上面的姓名、時間、金額還十分清晰,三張存款汽車借款合計26元。康子弘攝
  紅網長沙縣站12月16日訊(分站記者 陳登輝)1958年在農村信房屋二胎用合作社存了26元錢,時隔55年後,這錢還取得出來麽?長沙縣春華鎮松元村的龍孟雄覺得,自己叔父留下的這筆跨越半個世紀的存款,應該要兌現,而且是本息一起;而已經“改頭換面”的信用社———湖南星沙農村商業銀行春華分行的相關負責人則表示,這存款無法兌付。
  糾結:想取房屋出租存款卻屢屢遭拒
  上周五,記者來到春華鎮松元村,見到了龍孟雄。傳說中跨越半個多宿霧世紀的存款單,被他小心翼翼地折在煙盒裡,隨身攜帶著。
  記者看到,三張存款單上的戶名均為龍漢湘。“他是我叔父,以前也住這個村,後來搬到株洲去了。”龍孟雄告訴記者,叔父前兩年過世後,貸款嬸嬸在清理其遺物時,意外地發現了這三張1958年的存款單,便將單子給了仍居住在松元村的龍孟雄。
  這三張存款有兩張的字跡清晰,且為繁體字,可以看到存款日期分別是1958年的4月20日、5月14日和8月16日,金額為13元、7元和6元,有兩張單據上寫著存款為3個月定期。單子上還印有“長沙縣九木鄉天河信用合作社”的公章。
  “去年我拿到單子後,就去找了信用社,現在已改成銀行。”龍孟雄稱,他第一次去取錢時,是一位蔣姓大堂經理接待了他。然而該經理表示,存款無法兌付。不甘心的龍孟雄隨後又找到了該分行的周行長。“他跟我說,這些錢是當時的土糞錢(當時老百姓可以將自家飼養家禽所產生的糞便,送去生產隊當肥料,換取一定收益),只能給我退個本金,也就是那26元。”龍孟雄告訴記者。
  答覆:得先查了歷史賬再說
  龍孟雄的叔父,在1958年存錢的那家農村合作信用社,如今已改為湖南星沙農村商業銀行春華分行。該銀行的周行長表示,已經跟龍孟雄解釋過這26元存款無法兌現的相關政策,龍孟雄還去找過他們總行,而總行也曾答覆過。他還表示,其他的具體問題,要咨詢總行。
  該行總行的工作人員則表示,因為年代久遠,且他們經歷了多次改製,如果龍孟雄一定要取出這26元錢,還得先查歷史賬戶再說。
  記者瞭解到,龍孟雄這55年存款難兌現的事情,上周經市裡媒體報道後,分行的這位周行長曾再次找到他,稱存款肯定取不出。“我覺得這錢是應該算數的,就算取不出,也應該給我一個說法。”龍孟雄說道。
  算賬:存單本息合計約為31.5元?
  其實,龍孟雄看中的,並不是這26元存款,而是55年來,利滾利的利息,“我算了一下,大概有2萬多天,利息應該有七八萬元。”
  然而,這存了55年的26元錢,真的有這麼多利息麽?星沙某銀行的工作人表示,那時的定期存款是不計複利的,也不自動轉存的,按存期及存單標明利率計算定期利息,超期部分至取款日一律按取款日活期掛牌利率計息。所以,這三張存單隻能按3個月的定期利率計利息,其餘54年左右的時間,是現在活期利率計息。
  該工作人員幫記者算了一下,以現在的利率來計算,目前這三張存單本息合計約為31.5元。“如果銀行找他收取小額不動戶管理費的話,他還要倒給銀行不少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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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958年存的80元,信用社“不予兌付”2011年時曾有媒體報道,株洲有一位叫倪樹松的老人在1958年將80元存入信用合作社。2009年,倪樹松發現存摺後,去信用社兌付,不料遭到拒絕。
  當時,該信用聯社曾向老人給出的一份答覆函稱,根據湖南省信用合作管理辦公室《關於我省農村信用社一九六一年以前社員老存單(折)能否兌付問題的函》(湘信管辦函【2003】006號)和中國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《關於信用社原投資轉存款問題的批覆》((68)人銀信合便字第15號)文件精神,不能兌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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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958年的26元,在當時是個什麼水平呢?據《揚子晚報》去年10月1日的一篇報道《無錫老人記錄50餘年開銷:油條比1958年漲32倍》中的賀星允老人介紹,1958年,無錫的一副大餅油條只要4分錢,肉是5毛多一斤……當年,她家全年收入為971.2元,支出為798.26元。另據瞭解,50年代實行的工資制度有兩種:一是行政事業單位的24級工資制度;二是企業的8級工資制度。以1959年福建省屬煤炭企業工人工資標準為例,當時普通工人每月的工資水平最低為31元(井下33元),最高為八級的93元(井下105.6元)。  (原標題:26元存款55年後想取遭拒 銀行:他還要倒給銀行不少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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